联系电话:13811432784
极速提问
最近会话
菏泽工程干完了甲方迟迟不结算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2、找追债公司帮助。3、法律途径。 工程欠款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年底要账高峰期,你的借款要回来了吗?谈判调解、收集证据、全程指导、起诉立案......无论你遇到了什么情况,我们都有适合的解决方案,只为帮你快速要回欠款!
一场讲座,5大收获 ☆1对1专业解答咨询 ☆10大法律工具助力和解谈判 ☆要账14个步骤专业指导 ☆量身定制专属解决方案 ☆专家老师坐镇、权威指导 40年建工审判经验的专家老师指导 让每一笔欠款都能顺利回款 6月19日14:00 仅10个名额,报名抢位
🚩天用律所锦旗🚩 【和政府签订承包合同,从被强拆到维权成功】 🎖承包土地的建筑物、林木、鱼塘等被强拆,投诉无门委托天用律所。 🎖律师整理案情、判断庭审走向、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巧用证据获得胜诉! 🎖委托人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玫瑰]
包工头没签劳务分包合同 结算单没对方公章 天用律师完善证据链 法院判决支持劳务费
重要的事:这周6🈷️ 17日,法官老师亲临现场[庆祝][庆祝][庆祝]分析案情并现场给分析报告! 工程欠款别拖延!时间是债务人的保护伞☂。本周六 6月17日下午2点,建工实战专家团队现场教你要账!马上扫码报名!名额有限,法官老师亲临现场
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我方经过仲裁裁决获得800余万的工程款,对方却向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申请,本是一裁终局的裁决又拖延了履行的时间,今天法院驳回其申请,本月底有望收到工程款了👏👏
各位工程老板,你还在为多年要不回工程款而发愁?6月19日第142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教你花最小的成本、用最短的时间、快速要回工程款 ,潜心建筑商、材料商、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保护研究,拥有14000+案件成功经验,已要回21亿工程款,专业建工团队让每一笔欠款都能顺利回款!
拖欠工程款律师:两种方式要回你的工程款
识别二维码 关注视频号,2月25日14:00 ,线上教你如何快速要账!多年实战经验,帮您快速解决要账难题!
论有一个建工专业法律顾问律师的重要性
没签合同、没结算单,怎么要回工程款?2月21日14:00,第150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由40年建工审判经验的专家老师指导,一案一策,定制高效解决方案!
专攻建工案件,教您快速回款,解您千愁万忧。
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要工程款?甲方有背景,不敢“得罪”怎么办?不想伤和气,哪些要账方法最有用?1月12日18点,专家老师用40年法律监督司法实践经验,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
对方拒绝或拖延验收的解决方案
多次转包,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今天的快乐是回款带来的
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万名专业答主在线
  • 5
    帮助人数 896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5
    帮助人数 1245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5
    帮助人数 2209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664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联系电话:13811432784
复制成功
电话: 13811432784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我知道了